吉首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吉首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03 字体大小:

吉首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吉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js.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02室;邮编:416000;联系电话:0743-8512221;传真:0743-2813299;电子邮箱:jszwzx123@163.com)

  一、概述

  2011年,吉首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1年,我市及时充实和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中心。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人员编制等问题,做了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市、乡、部门三级联动的“条块结合、经纬交织”的公开网络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 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我市将政务公开纳入了全市四个文明和社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指标和奖惩规定。建立了《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吉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服务工作规范》《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信件办理规则》《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报送制度》等。乡镇和部门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在本单位的显要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栏。

(三)深化内容,创新方式。一是主动公开。201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09余条,内容涵盖了所有《条例》规定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日均点击率达3000人次左右,访问量达55万人次左右。二是及时公开。对全市发生的重特大事件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信息,在第一时间向广大市民公开相关信息。特别在当年的抢盐风波和砂石涨价事件中,市政府及时通过网站、电视、电台等媒体渠道向广大市民及时发布信息,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定期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经费使用等较为固定的常规事项长期公开;对中小学收费、政府采购等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对临时发生或调整的事项适时公开。四是依法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了“吉首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吉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吉首市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吉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相关信息。编制了《吉首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1版),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承诺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百分之百回复。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吉首市公开政府信息120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政府规章文件类1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8%;规划信息类1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6%;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1%;行政收费类3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5%;政府采购类1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行政许可类22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8%;重大项目建设类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2%;人事任免类127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0.2%;扶贫助残类3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教育医疗类4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社保就业类3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突发事件应对类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4%;环保公共卫生类2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安全生产监管类17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4%;产品质量监管类1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食品药品监管类1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2%;政府重要会议类28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4%;其他类23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公开1209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查阅人数1283人次;编制《吉首政府公报》5期。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283件次,无投诉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1年7月,市政府调整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市政务中心合署办公,市政务中心有工作人员6名。11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重视,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解决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的问题:落实2011年度工作经费10万元,今后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意从市直事业单位带人带编调入2-3人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具体落实还需要时间。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吉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仍需进一步加强,市直各单位、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快推进。针对上述问题,吉首市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二是加快吉首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在吉首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快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方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拓宽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和答复“一条龙”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加强通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纠错机制和权利救济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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