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吉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一)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吉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1 字体大小: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吉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一)

一、制定《吉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据《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4〕5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要求各市政府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省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结合实际,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要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要抓紧健全法律法规,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二、制定《吉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以事关全市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以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和应用为基础,以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推进诚信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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