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解读(一)

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解读(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3 字体大小:


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解读(一)

一、制定《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的必要性

(一)20207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723国家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三部门联合召开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视频会议,对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和安排2020731日,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三部门再次召开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视频会议,对(国办发〔2020〕23号)进行了全面解读且针对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二)保障民生有需要。近年来,我市紧抓国家大力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转变过来零星改造到片区推进模式,转变过来以修补为主的维修改造方式到以拆迁为主,改扩翻建为辅,异地集中新建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既初步实现了棚改项目收支基本平衡,又促进了城市面貌加快提质,使老城区拥堵状况有效缓解,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市已无棚改计划,但全市范围内仍有一定数量的危房已不满足居住条件,房屋漏水,墙体出现裂缝等问题仅仅通过维修无法得到根治,且周边基础设施也逐渐陈旧。因我市棚改安置房尚有余量,拟通过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来解决该民生问题。

二、制定《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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