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黑恶犯罪和“毒黄赌”违法犯罪线索有奖励

举报黑恶犯罪和“毒黄赌”违法犯罪线索有奖励

来源:吉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1 字体大小:

吉首市关于实行举报黑恶犯罪和

“毒黄赌”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公告

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吉首市决定对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市民给予奖励。

一、奖励原则:谁举报、谁受奖;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及时兑现、规范管理;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

二、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举报吉首市管辖范围内“毒黄赌”违法犯罪线索,黑恶势力犯罪事实、证据和线索,或者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涉案犯罪嫌疑人具体藏匿地点或其他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

三、奖励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或证据,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举报的情况对破案或者追逃有重大价值,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四、奖励标准:

(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10万元;

(二)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3万元;

(三)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0.5-1万元;

(四)凡提供有效线索(公安机关以前未发现和掌握的),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毒黄赌”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或团伙,或抓获涉黑涉恶集团或团伙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给予0.3-2万元的奖励;

(五)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贩毒案件或抓获重大贩毒犯罪嫌疑人的,给予5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六)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和破获毒黄赌一般刑事案件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七)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每强制戒毒1人者,奖励500元;

(八)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涉毒黄赌行政案件,每行政拘留1人者,奖励200元;

(九)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纪委监委每查处毒黄赌“保护伞”1名,奖人民币5000元。

五、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0743-8713234(湘西州)、0743-8520516(吉首市扫黑办)、0743-8521007(吉首市纪委监委)、0743-8781752(吉首市公安局扫黑办)、0743-8222037(吉首市公安局24小时值班电话)或直接到市公安局举报;举报邮箱:jsssh110@163.com;举报信箱:吉首市市政大楼A栋516扫黑办、吉首市水厂东路树岩桥路段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416000),也可直接到吉首市公安局举报;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743-8521007。

六、奖励程序: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金返还国库。

七、保护措施:受理举报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举报人及其相关人员被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蓄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吉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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