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结果的公示
为扎实推进小水电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根据《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湘水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委托有关单位对境内注册登记的18座水电站进行了综合评估,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分类结果是:退出类2座,整改类16座。经研究,现将吉首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13762160635。
退出类电站2座为:双河水电站、磨沟滩水电站。
整改类电站16座为:上游水电站、新东风水电站、东风水电站、狮子庵水电站、向阳水电站、青山湾水电站、阿娜水电站、黄泥滩水电站、河溪水电站、黄石洞水电站、跃进水电站、张排水电站、清明水电站、大兴坝水电站、松树坪水电站、太坪(马头)水电站。
特此公示。
吉首市水利局
2019年9月16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