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9-06-14 字体大小:
          反馈问题:在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的过程中,部分同志反映,湘西州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级递减的情况,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够。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吉首市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党委政府开展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力度。

整改措施:(一)修改完善《吉首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吉首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严格落实《吉首市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党委政府开展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工作。

(三)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在五个文明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吉首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43-8520136

联系地址:吉首市人民政府11楼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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