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力度不够、标准不高”等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力度不够、标准不高”等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9-05-30 字体大小:

反馈问题:有的地方对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标准不高,未达到预期效果;一些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虽然进行了查处与整改,但由于措施不力,与群众沟通不够,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导致反复投诉,反复处理,形成恶性循环,长期不能销案。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强化氛围营造。

整改措施:1.健全组织机构。我市成立由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刘珍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诗兴任第一副组长的配合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

2.严格执行“六个一”标准。强化对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3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省环保督察交办102件,目前已办结100件,办结率98%,未办结的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按方案要求稳步推进。

3.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应罚尽罚、应惩尽惩、应移尽移,严防污染反弹。加大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以停产代整改”“以处罚代整改”的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责问责。

4.强化氛围营造。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整改工作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吉首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3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43-8520136

联系地址:吉首市人民政府11楼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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