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吉首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第二批清单》的通告

关于发布《吉首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第二批清单》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9 字体大小:
     为全面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经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吉首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第二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至发布之日起,涉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第二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指定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市税务服务中心(州政务中心第二办税大厅)、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不得出现“体外循环”“两次受理”等情况。

2.认真落实“事进、权进、人进”要求,给窗口授权到位,选派人员入驻到位,审批服务系统接入中心到位,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干部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目的。

3.各实施部门要认真梳理公示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适时减少相关证明材料。

4.市审改办(市编办)要强化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及时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公示。

5.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引导工作,在办事大厅设置窗口平面布置图,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进行宣传。

广大群众和企业在中心办理事项,按照办事指南备齐所需材料,到相关窗口提交后,各窗口要按办事要求和时限完成办理。

群众和企业发现市直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没有按照发布要求入驻、不能按照发布事项清单时限最多跑一次的,可进行举报(市优化办:0743-8520167;市纪委党风廉政监督室:0743-8521007;市政务服务中心:0743-2813099)情况属实的,将由纪检监委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吉首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第二批清单》

 

 

 

吉首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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