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告
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告
吉首市拟投资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台5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年处理垃圾量为36.5万吨,余热锅炉选用中温中压(4.0MPa,400℃)锅炉,装机容量20MW,年运行8000小时,年发电量12908万kWh,年上网电量10456万kWh。
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拟建设2台500吨/日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全厂全年的垃圾处理能力将达36.5万吨。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首市河溪镇河溪村东北侧,拟采用机械炉排炉,烟气净化系统拟采用成熟、可靠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烟气处理后优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 达到欧盟 2010 的排放限值执行;飞灰在厂内飞灰固化车间稳定固化处理后,送指定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炉渣委托第三方进行综合利用;生活、生产废水在厂内处理后回用,实现厂内污水零排放。本项目投资概算约为5216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杨 健
联系电话:0743-823708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 工 联系电话:0731-85078042
电子邮箱:397843792@qq.com 传真:0731-8899622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编制报告书阶段。
2、主要的工作内容:工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预测、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论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参与贯穿整个评价过程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建设的基本态度(赞成、反对还是无所谓及其原因)?
2、工程所在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在满足国家相应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公众是否能接受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4、收集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好的建议。
5 、其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要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特此公告。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7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