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人【2018】7号 关于张世柱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吉政人【2018】7号 关于张世柱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1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张世柱等10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张世柱;

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主任李咚咚;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杨正祥;

市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副主任(机构升格)孙远志;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机构升格)唐凌晖;

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董军;

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徐杰;

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机构升格)彭程;

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机构升格)韩新;

峒河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国军等10名同志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12日起计算。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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