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人【2018】1号 关于田艳娥向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吉政人【2018】1号 关于田艳娥向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8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田艳娥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志任市司法局丹青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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