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人【2017】9号 关于赵彬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吉政人【2017】9号 关于赵彬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2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彬馨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俊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杨友泉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满延辉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峰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

童闻君同志任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吕邵丹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梁明秀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秀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祚澄同志的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隆  江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正生同志任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明友同志任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察局局长;

免去颜  敏同志的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中心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刘永红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成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朱光宇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乾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茜同志任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免去王振平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职务;

朱开华同志任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

免去彭  成同志的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向仍茂同志任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邓付其同志的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张黎霞同志任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副局长;

免去向媛媚同志的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田应军同志任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顺文同志任市乾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镇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翼同志任市镇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城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龙仕清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政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田玉军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玉洁同志任乾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颜黎明同志的乾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瑶同志任市司法局乾州司法所所长;

 英同志任市司法局峒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建同志任市司法局太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刚同志任市司法局双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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