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通知

关于确定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9 字体大小: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根据《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卫发 〔2021〕25号)及《吉首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吉首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2021〕9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机构申报、创建自评、市级验收评定等步骤,确定以下7家医疗机构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吉首市人民医院、矮寨镇中心卫生院、石家冲街道康养中心、乾州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社塘坡卫生院、双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河溪镇中心卫生院。

被确定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增强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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